几经劝告无效后,执行法官依法对被执行人靖某鹏进行口头传唤。可靖某鹏一直叫嚷着,拒不配合,并诬陷、威胁法官:我给你送过烟,你收了我的东西。”
鉴于被执行人靖某鹏妨碍执行并诬陷、威胁法官的恶劣行为,临沭法院对其作出罚款3万元、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据悉,靖某鹏为山东某食品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山东某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公司)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因食品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拖欠租金,药业公司将食品公司诉至法院,判决双方解除租赁合同,要求靖某鹏、食品公司返还租赁土地、地上建筑物等。
判决书生效后,靖某鹏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药业公司向临沭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承办法官李玉会依法向被执行人靖某鹏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可经多次电话联系,一直无人接听。于是,承办法官带队来到食品公司,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