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信息港编辑部获悉自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响以来,临沂市高新区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维护辖区人民的环境利益。临沂市高新区公安分局重拳出击,连续查处多起违反环保法的案件,有效震慑了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逃避监管违法排污
2019年7月26日凌晨5时许,马厂湖镇人民政府对山东华亦贺管业有限公司进行环保检查时,发现厂内生产车间正在进行生产,用于净化空气的活性碳设备及光氧净化器未正常开启进行排污。违法嫌疑人魏某作为厂子内的法人,负有直接责任。
综上,魏某逃避监管违法排污的违法行为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魏某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徐某平因涉嫌妨碍公务罪
2019年7月25日15时许,在临沂高新区马厂湖镇一家具厂内,徐某平在环保执法人员检查环保工作时拿锄头吓唬并辱骂环保执法人员。
后环保执法人员拨打110报警,在马厂湖派出所民警处警过程中,徐某平用拳头打、用脚踢的方式将派出所民警打伤,徐某清用语言威胁、推搡方式阻碍民警执行职务。
目前徐某平因涉嫌妨碍公务罪被依法刑事拘留;徐某清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被行政拘留十日。
接到环保督查停产整改通知后私自接通电源生产
违法嫌疑人周某垒在高新区罗西街道经营一家塑料制品厂,因环保不达标,在接到环保督查停产整改通知后,未进行整改仍然私自接通电源以转货的名义进行生产,7月25日上午被罗西街道工作人员发现,随后移交至高新区公安分局罗西派出所处理,周某垒被依法给予行政罚款8000元。
农用车涉嫌超载百分之百以上
违法嫌疑人刘某勇、李某抖二人,于2019年7月25日20时许,各自驾驶农用车自罗西街道涧沟崖村北拉石子(约20吨)行驶至湖北路与金山路交会处向北100米处,被高新区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经查,该两辆农用车均涉嫌超载百分之百以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高新区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二人分别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
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水污染物
临沂信息港讯违法嫌疑人刘某昌自2019年6月下旬至7月17日,在未取任何生产经营和环评等手续的情况下,租赁高新区罗西街道张某某的院落进行洗沙,洗沙过程中刘某昌通过渗坑违法排放水污染物至一旁汪塘内。7月23日,被高新区环保局查获后将该案移交高新区公安分局罗西派出所处理,刘某昌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