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建立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今年起,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按规定,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5年至少调整1次。
据悉,我市自2009年启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2011年全面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项制度的全面实施,在保障城乡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调节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存在着保障水平较低、待遇确定和正常调整机制尚未健全、缴费激励约束机制不强等问题。
《意见》指出,通过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推动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随经济发展而逐步提高,不断增强城乡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规定,要建立完善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机制、建立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建立缴费年限养老金激励机制、建立个人缴费档次标准调整机制、完善缴费补贴调整机制、完善个人账户基金保值增值机制等六个机制,切实提高社会保障能力。
临沂信息港讯息据悉,《意见》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