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冬供暖季从2018年11月10日至2019年3月20日,共130天。《临沂市供热条例》规定,市供热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气象情况适时调整供热期限,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近几年,临沂一直施行“看天停暖”政策,2013年、2014年、2017年都进行了延期供暖。蓝天热力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今年有可能会延期供暖,但具体要看天气情况。
此外,很多市民关心温度不达标是否退费的问题。根据《临沂市城市供热条例》规定,采暖期内,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家中温度不低于18℃。用户认为室内温度不达标的,可以向供热企业提出测温要求,供热企业应当在接到检测申请后24小时内进行检测。经测定,室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标准,属于供热企业原因的,供热企业应当在采取整改措施后进行复测。经复测,用户室温仍不达标的,按照所测温度中最低温度的标准退费。
临沂信息港讯息供热企业向用户退还热费的,应当在每年采暖期结束后至6月30日前,通知用户并办理退费。